近日慈溪讨债公司成功调处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,修复了濒临破碎的家庭关系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原告杨某系被告李某的婆婆,因杨某的丈夫吴某某和儿子吴某相继去世,婆媳间日渐产生矛盾,要求分家生活。经多次协商未果后,原告杨某将被告李某诉至大姚法院。
大姚法院新街中心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,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,为化解矛盾,承办法官深入走访了解案情,寻找矛盾化解突破点,并主动联系当地村委会基层调解组织人员,形成司法联动调解机制,到当事人所在的村社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
承办法官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的耐心疏导,情法理并重,以“情”为“催化剂”,以“法”为“度量衡”,以“理”为“磨合剂”,最终在法官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释法说理、分析利弊后,原告撤回起诉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成功维系了当事人之间良好的家庭亲情关系。
下一步,大姚法院将不断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努力打造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,积极联动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多方调解力量,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,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上发挥好基层法庭的“前沿阵地”作用。
来源:大姚县人民法院
编辑:刘诗淋
初审:郭丽菲
终审:罗美会